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灵魂没有了庙宇,雨水就会滴在心上世界上的事,只有“不一定”是一定的;而“一定的”往往是不一定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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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是我的英雄作为一个单亲母亲,我的生活充满艰辛,时间和
薪水似乎永远不够用。但儿子丹尼是我最大的安
慰。记得他上大学后,有一年在家过暑假,早上
,我去厨房做早餐,突然发现一大束红玫瑰正在
餐桌上迎接我。花瓶旁边还有一封信:
“她从繁忙的工作中抽出一天带男孩儿去体育馆 看他的英雄,从家到体育馆就足足花了三个半小
时。她用仅有的积蓄给男孩儿买了件高档T恤衫,
因为那上面印着他的英雄飞身射门的照片。比赛
之后男孩儿想要英雄的签名,于是她陪他在停车
场里一直等到凌晨一点,尽管她那天早晨七点还
要上班。有一件事,小男孩儿花了很长时间才明
白,谁是他真正的英雄——是您,亲爱的妈妈!
” 落款是“儿子丹尼”。 如果有更好的女孩子喜欢你像很多涉世未深的女孩子一样,当年我根本不敢相信那个在舞会上出尽风头的男生会请我跳舞!我拒绝了,我宁愿拒绝。那个时候我还不懂得什么叫爱——我以为当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的时候,一定是因为这个女人是所有女人中最好的女人。其实,不是这样的——他爱上你,只因为那一刻你在他眼里是最好的;但那一刻能否成为永恒,则是另一个问题。假如你肯不断地往“那一刻”里投入感情,答案也许是肯定的。 我遇到一个男人,我们共同收养了一只流浪狗,后来我们相爱了。我问他:“如果有比我更好的女孩子喜欢你......”他说:“如果有比你的狗更可爱的小狗......”我说我不会的,这小狗跟了我这么长时间,我们有感情了。他说:“哦,原来你懂得感情,我还以为你不懂呢。” 从那天起,我懂得了感情——我并不是相信他对我的爱一定能地久天长,但是我相信这个世界上一定有地久天长的爱——因为我相信我和我的小流浪狗——尽管无数人劝我抛弃它,说那狗有什么毛病,否则主人怎么可能遗弃它?还有人说如果你真喜欢狗,我送你一只,比这只血统纯正高贵得多。但是,我舍不得——并不是因为我善良,而是因为我舍不得它去流浪。我想这大概就叫感情吧?一旦你动了感情——即使有再好的选择,你也无法轻易割舍,因为你不是在割舍别人,你是在割舍自己,那些曾经投入的岁月和真情——这中间有多少悲伤和欢乐啊! 曾经那么不肯付出真情,因为不肯太普通太寻常,直到后来我才明白,所谓珍惜并不是要去珍惜最好的,那不叫珍惜。珍惜的真谛恰恰在于敝帚自珍——正因为不够完美,所以才需要我们去珍惜。唯有珍惜,才能使寻常的日子,寻常的人,寻常的感情历久弥新,变得珍贵起来。 因此,即使你不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女孩,那有什么关系?你一样是值得爱的呀!即使你们的感情不是世界上最轰轰烈烈荡气回肠的爱,那又怎么样,这并不意味着不值得珍惜啊! 很爱很爱你想为你做件事让你更快乐的事 好在你的心中埋下我的名字 求时间趁着你不注意的时候 悄悄地把这种子酿成果实 我想她的确是更适合你的女子 我太不够温柔优雅成熟懂事 如果我退回到好朋友的位置 你也就不再需要为难成这样子 看着她走向你 那幅画面多美丽 如果我会哭泣也是因为欢喜 地球上两个人能相遇不容易 做不成你的朋友我仍感激 很爱很爱你 所以愿意舍得让你往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 很爱很爱你 只有让你拥有爱情我才安心 如果一个人的初恋沉闷而冗长,不知算不算很奇怪。
高三的时候,别人还都忙得昏天黑日,我父母就早早地替我办全了出国的手续,只等我领到毕业证go to美利坚了。我们班上有个男生人称大P的特能说,一般波音时间是早自习“体育快递”,课间插播“时政要闻”,午间休“评书连播”,晚自习Classical Music,可每次考试他总有本事晃晃悠悠蹭到前几名。班主任拿他没办法只好让他在最后一排和我这个“逍遥人”一起“任逍遥”。那时候大P又黑又瘦面目狰狞,读英文像《狮子王》里的土狼,背古诗像刚中了举的范进,真的,后来我们逛动物园猴子见了他都吱吱乱跑,他倒来劲了,拍我的头冲猴儿们介绍:“This is my pet!”我也没含糊,告诉他:“别喊了,看你的二大妈们都被你吓跑了。”——这是后话了。 刚和我一桌的时候,有天晚自习他大唱《我的太阳》,我在一旁偷着喝可乐,唱到高音时他突然转头问了一句“嗓子怎么样”,我嘴里含着水差点全喷了,气得我重捶了他好几下。他却跟没事人似的,说我打人的姿势不对所以不够狠。我叫他教我,他倒挺认真,还叫我拿他开练。第二天上学见着我他头一句就是:“十三妹,昨儿你打我那几拳都紫啦。”边说还边捋袖子叫我看。 后来我想,这段感情大概就是从这儿开始的吧。以后大P一直叫我十三妹。我跟大P的交情在相互诋毁和自我吹捧的主题下愈加巩固。他生活在一个聒噪的世界里,总要发出各种各样的声响来引起别人的注意,好像这样就能证明他自己什么似的。我习惯了他这样,习惯了看他自己给自己出洋相,习惯了和他一天到晚吵吵闹闹。常常是上课的时候我替他对答案他趴着睡觉;吃饭我吃瘦肉他吃肥肉,因为他需要“营养”;打假他不管输赢我都拍手称快;自习我背单词他用函数计算我的失忆率为88.7%;放学走在楼道里我们还要大呼小叫地互相嘲笑一番。我们像哥们儿似的横行高三年级,要多默契有多默契。 我听过一种说法,每个人都是一段弧,能刚好凑成一个圆圈的两个人是一对,那时我特别相信这句话。我越来越感到我和大P的本质是一模一样的——简单直接,毫无避讳。我自信比谁了解他,因为他根本就是我自己嘛。 有回我对大P说:“我好像在高三呆了一辈子。”我没理会大P大叫我“天山童姥”,我心里有个念头,这念头关于天长地久。 高三毕了业,大P还是我哥们儿。现在回想起来我们之间其实从来没有牵涉过感情问题,因为我当时觉得好多事没有说出来的必要。我认定了如果我喜欢他,那么他肯定也喜欢我,这还用说么?我心里清楚我走了早晚会回来,因为我找到了我那半个圆圈,我以为这就是缘分,任谁也分不开,哪怕千回百转。临走时大P说:“别得意,搞不好折腾了几年还是我们俩。”这是我听他说的最后一句话,我永远都忘不了。 那年高考,大P进了北大。而我刚到洛杉矶,隔壁的中餐馆就发生爆炸,我家半面墙都没了。我搬家,办了一年休学,给大P发了一封E-mail,只有三个字:“我搬了”,没告诉他我新家的电话。 新家的邻居有一对聋哑夫妇,家里的菜园是整个街区最好的。他们常送些新鲜蔬菜,我妈烧好了就叫他们过来吃。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恩爱的一对儿,有时候他们打手语,我看着看着就会想起那一个圆圈来,想起大P,心里一阵痛。我买了本书,花了一个秋天自己学了手语。就这样我慢慢进入了这个毫无声息的世界。他们听不见,只能用密切的注视来感应对方,那么平和从容,这是不得安生的大P永远不能理解的世界。 我闲来无事,除了陪陪邻居练手语外,就是三天两头地往篮球馆跑,替大P收集NBA球员签名或者邮去本最新的卡通画报,感动得他在E-mail上连写了十几个:p,还主动坦白正在追女生。我呆坐在电脑前一个下午,反反复复跟自己说一句话“别哭别哭这又没什么不好”,可到了吃晚饭的时候,我已经流不出眼泪了。爸妈早就习惯了我这副精神恍惚的样子,什么也没问。 再往后讲就是春天了。我还是老样子,只是手语有专业水准了,大P在我这个“爱情导师”的悉心指导下,已初战告捷。我想,只要他快乐,我就也该快乐,能做他的哥们儿,也不错。纽约交响乐团要来演出,我背着父母替别人剪草坪忙了一个月才攒够门票。我偷偷把小型录音机带了进去,给大P灌了张Live版Classical Music。大P回E-mail却抱怨我只顾听音乐会,第一盘早录完了都不知道,漏了一大段。我在心里默念着对不起,眼泪又流了出来。 六月份我回北京,大P参加的辩论赛刚好决赛。我不想让他知道我回来,悄悄溜进了会场。这一年来大P变得人五人六儿了,他总结陈辞时所有人都又笑又鼓掌的,我知道他发挥得很好,我早就知道。辩论结束,大P他们赢了。下场时我看见一个长得挺清秀的女孩笑着朝大P迎了过去。但那一刻我知道,大P需要的是有人临头给他一盆冷水,这样才不至于得意而忘了形,我知道,但这已不重要。 回美国后我的信箱里有两封是大P的。第一封说他在辩论决赛场上看见一个人跟我简直一模一样,他叫十三妹那人没理他,可见不是了,不过能像成这样,真是奇了。第二封说他现在的女朋友虽好,但总感觉两人之间隔着什么,问我怎么我们俩就可以直来直去呢? 我在电脑上打了一封回信,告诉他其实我才是他的那半个圆圈,只是我们再也没有办法凑成一个圆。 这封信我存着没发。 我没有告诉大P我家的电话。 我总能很容易地得到球星签名。 我背着父母赚钱看演奏,连磁带录完了都不知道。 我不想让大P知道我回了北京。 我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放弃了我的半个圆圈。 因为,中餐馆爆炸后,我只有靠助听器生活了。 捉迷藏从前有一天,人的情感和特质聚会。当无聊打第三次哈欠的时候,疯狂说:“我们来玩捉迷藏吧?!” 兴趣颇有兴味地扬起眉头,而好奇则忍不住问道:“捉迷藏?!那是什么?”“那是个游戏,疯狂解释,“我闭起眼睛从一数到一百万,这段时间你们要找地方躲起来。当我数完以后,第一个被我抓到的人要替代我的位置继续这个游戏。”热情赞成地在愉悦身边跳舞,快乐因为说服了疑惑和从没产生过兴趣的漠不关心而一直跳跃。
但不是所有人都想参加这个游戏。真实不想玩,因为它觉得“为什么我要躲起来”?优越感认为这是一个愚蠢的游戏(事实上是因为这游戏不是它想出来的);而懦弱则选择了不要冒险。
“一,二,三......”疯狂数着。
懒惰是第一个躲起来的;信念跑到天上;忌妒躲到了胜利的背后;大方找不到一个可以躲藏的地方,因为它找到的每个地方都比较适合它的朋友:清如明镜的湖给美丽,树洞是害羞最佳的藏处,而自由应该跟着蝴蝶飞翔。所以最后大方选择站在太阳的光线底下。相反的,自私从一开始就找到了一个只适合自己的地方,又通风,又舒服。
谎言躲到海洋的底部(骗人的,其实它躲在彩虹的背后)。热情和欲望跑到了火山的中间。遗忘呢?我也忘了,反正不重要。 当疯狂数到九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的时候,爱情还是没找到躲的地方,因为它找到的所有地点都已经有人了。不过它注意到一丛玫瑰,因此它温柔地躲到花丛里面。
“一百万!”疯狂数完了开始找人。第一个找到的是躲在距离石头三步远的懒惰。接着它听到信念在天上跟上帝争吵的声音,而且还感受到热情跟欲望在火山里的脉动。一个不小心,又发现了忌妒,当然,还有它身前的胜利。疯狂根本不需要去找自私,因为自私躲在虎头蜂的巢里。
走了很久,疯狂也渴了。没想到,在湖里找到美丽和坐在湖畔不知道该躲在哪个角落的疑惑。接着它陆续找到了所有人:潜能在草地上;苦恼在一个黑暗的洞里;遗忘根本忘记自己在玩捉迷藏......最后,只剩下爱情了。
疯狂到处都找不到爱情。就在它正要放弃的那一刹那,发现了玫瑰花。它拨开花枝,结果听到一声惨叫。原来玫瑰的刺伤了爱情的眼睛。疯狂哭着,哀求着,请求爱情的原谅,并承诺当爱情一辈子的导盲犬。
从此,爱情盲目了,而疯狂总是伴随着它。
君住汉江头 那年我19,是快乐的大学女生。认识他的那个下午,是在图书馆,我似模似样地看着书,心里却记挂着4点种跟人家约的网球。又没带表,估计差不多了,便去向前排的一个男生问时间。那男孩向我微一欠身,叽里咕噜说了一串我听不懂的话。我吓了一跳:“什么?你说什么?” 他的速度越来越慢,最后一字一顿,我还对他大眼瞪小眼。好久才明白,他在用英文说:他,不知道我在说什么。可是他明明是黑头发很眼睛嘛。 怎么,练口语练得走火入魔了?我不甘示弱,拿右手在左腕上连拍几下,且大呼:“time,time.”他终于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,一边点头,一边把表面翻过来给我看,始终没有说话。我忍无可忍,对他怒目以视:“你不觉得这样很累啊?” 他茫然地看着我,半晌,仿佛突然想起什么,推过稿纸和笔,示意我写。干什么,留做证据啊?我毫不客气,提笔就写:“你是哪国人?”意犹未尽,又加一句,“假洋鬼子。”瞪他一眼,扬长而去。 第二天早上第一节课我迟到了,在教师后门口探头张望,却一眼看见昨天那个男孩,正和教授站在一起。他显然也看见了我,眼睛轻轻一闪。这时教授正在介绍他:“这是我新带的研究生,从韩国来的……”以下的话我都没听见,因为已经溜了。 阳光下的校园格外宁静。我躲在小树林里,听见脚步一步步向我靠近,我只是拼命地低头。脚步声在我面前停了,接着,一张纸轻轻地摊下来。上面除了我昨天的杰作,还多一行稚气而工整的字:“我是韩国人。我不是假洋鬼子。”我一点点地抬头,正遇见他安静诚恳的目光,另一只手里还握着一支笔。我忍不住笑了,提笔又加一句:“我是真洋鬼子。” 他看看那行字,又看看我,再看看那行字,半晌,脸上渐渐涌起了笑意-- 他,懂了。我的脸刷地红了。 我是他在中国认识的第一个人,便义不容辞地做了他的中文老师。在初夏金橙色的黄昏里,我们去了江边,当那浩淼的大江向我们迎面而来的瞬间,我教给他那首我最心爱的《卜算子》:“君住长江头,我住长江尾,日日思君不见君,同饮长江水。”情急地问他:“你懂吗?你懂吗?” 他轻轻念了几遍,忽然抬起头:“因为想念一个人,因为喝的是一样的水,所以即使长江这样的江其实也是短的。”我连声说:“对,对。”禁不住满心的欢喜,又说:“总有一天,我要带你从长江头走到长江尾。” 他说要教我韩文,我兴致勃勃地问:“‘我爱你’怎么说?”他咳嗽一声:“换一句吧。”“那么‘我喜欢你’?”我认真地等他回答。他只是笑,笑得很尴尬,良久,正张脸慢慢地,慢慢地烧了起来。我蓦地回味过来,霎时间,只觉得自己的心,也跟着狠狠地烧起来。 我们渐渐难舍难分。夏天我带他去东湖旁深深的树林里散步,下雪的天气他骑车去很远的地方为我买冰淇淋,一起排几小时的队买票看我们都很喜欢的崔健演唱会。他经常穿简单的牛仔裤球鞋,短短的黑发,很少有人留意到他与一般的大学男孩有什么区别,设置连他有些特别滑稽的腔调,也被人当作一种偏远地方的乡音。那段日子,我们最爱的游戏就是“猜猜他是哪里人”,大家从天南到海北,却都没想过他不是中国人。而我,也真的早就忘了。 不只不觉地,认识他已经一年多了。那天,去他宿舍找他,正欲敲门,我忽然顿住了。门里,他正用自己的母语和人争执着什么,在他们都越来越高的声音里,我的名字在频频出现。我转身下了楼。半小时后再上去,门开着,他靠在门口,神色恍惚地抽烟。见了我,烟一丢,把我的手一牵:“我们出去。” 正是秋天,风起风落,金色的树叶纷纷飘零,交织成网,走在校园的小径上,仿佛走过一条伤心的落雨街。我们都保持沉默,唯有落叶在我们脚下发出轻轻的破碎声。他突然问:“你有没有想过去韩国?” 我想了很久,老老实实地说:“不。我生在汉江平原,这里是我的国家,我爱长江,也爱那首最优美的情诗。我是一棵已经长大了的树,不能再随便移植。”我转头看他,“那你呢?你想过留下来吗?” 他很久没作声,但是终于很慢很慢地说:“在这里,我度过了一生最快乐的时光,我是真的愿意留下来。但是我是家中独子,我有不能推卸的责任。” 然后又是沉默,秋天薄如白纸的风掠过来,我觉得冷。小路到了尽头,我说:“我们回去吧。” 如果漫漫长路竟然没有终点,又有谁会愿意开始这万里长征;如果刻骨铭心的爱情的代价注定是刻骨铭心的伤痛,那么,我宁愿两样都不要。我开始躲他,而他,显然也在躲我。 听到他要回国的消息,我们已经分手一年多了。总是忙,总是有新的人新的感情在不断出现,慢慢地,我真的以为我已经忘了他。喧哗的圣诞节晚会上,有人忽然一指我,说:“当年那个跟你在一起的韩国男孩,姓什么的,家里有事,退学手续都办好了,马上就要回国了吧。”我也只是“哦”一声,仿佛想不起他说的是谁。晚会没完我就走了。夜极黑,北风刀刃一般削过来,我走得很急,几乎有些跌跌撞撞。在寝室楼的树下,站着个人,听见脚步声,转过身来--果然是他。明明是东海的万顷惊涛向我一起扑来,我却也只能安静地向他微笑。 许久,他说:“我要走了。”我说:“几时?”他说:“明天。”再无话。阁了好久,他忽然说:“你记不记得你说过,要带我从长江头走到长江尾?” 江边奇寒彻骨,一无人迹,惟有江水奔腾的声音,伴着我们。他紧紧握住我的手,那样紧,仿佛要将他的温度传到我身上。一直走到荒草萋萋的地方,我累得都快走不动了,他伸手轻轻揽我入怀。我低声说:“再往前走,就到汉江与长江相接的地方了。我出生成长的地方就在汉江边,所以我的家乡叫汉阳。” 良久他静静地说:“也有一条汉江流过我家,所以我的家乡叫汉城。” 我笑:“君住汉江头。” 他亦笑,接下去:“我住汉江尾。” “日日思君不见君……”我一下子哽住了。而他突然抱紧了我,在我耳际喃喃说了一句话,是我陌生的语言。我问:“你说什么?” 他用力地吻我的耳垂:“你,曾经要我教你的。” 刻间,我泪流满面。他到底还是说了,自此山长水远,萧郎路人,在他说出口的同时,已经注定了我们的终将离别,可是他还是说了。 长江在我们身侧轰鸣,他一遍遍地吻我的耳垂,一遍遍地重复着,而我只是紧紧地贴在他胸前,任江风吹我一脸的泪…… 在最青春最美丽的时候我们相遇,却不能把同样青春和同样美丽的未来时光交付给对方,而我也只能在我的汉江边,因为饮了一杯汉江水,便幽幽想起那个在他的汉江边的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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